(观察者网讯)综合“星岛日报”、香港电台、“东网”等港媒5月3日报道,近日,扬言要置香港警察于死地的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成员涉嫌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进行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作为污点证人身份出庭,交代该组织一项谋杀港警计划的细节。

由于部分涉案人员被控串谋引爆订明目标罪,违反《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是香港特区律政司首次引用该罪作出检控,该案也被港媒称作“反恐首案”。

暴徒“屠龙小队”成员落网。图源:香港“巴士的报”

臭名昭著的“屠龙小队”号称是针对警方的“速龙小队”而成立的。据香港《东方日报》此前报道,该组织第一次犯案是在2019年8月25日。当晚其成员破坏荃湾二陂坊麻将馆,后打碎警车玻璃、插伤警车车长背部,引发港警向天打响示威活动中第一枪实弹。他们还多次向不同警署狂掷汽油弹,又于2019年11月占据香港理工大学,其后被警方包围,头目率众爬下水道逃离。

本次审讯,“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以污点证人身份出庭,据黄振强供述,自己2019年在telegram平台上认识本案另一同谋者吴智鸿,他首次与吴智鸿亲身见面时,对方声称的一名“金主”亦在场。吴智鸿表示,金主有充足资金支援团队做所谓“任何抗争”运动,并计划提供真枪实弹及提供军事训练。

本案中,7名不认罪的被告分别是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许湛荣及女被告刘佩凝,年龄介于20至29岁。前6名被告同被控《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属交替控罪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6人另被控串谋谋杀香港警察。李家田另被控“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刘佩凝则另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控罪串谋者包括黄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