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本报从信用中国(山西吕梁)获悉,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近日被罚款204万。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吕)煤安罚2024043号显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70168830Q

法定代表人:徐向明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

违法事实:1.31029采煤工作面下覆11#煤存在采空区,未采取有效针对性措施组织生产。2.六盘区猴车保护未按设计施工,无断轴保护措施。3.交子里制氮机集控室在线监测系统故障,不能对氮气浓度、流量、压力进行实时监测。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三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人民币

罚款金额 (万元):204.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22

处罚机关: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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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山西吕梁)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柳湾煤矿成立于2007-12-2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670168830Q,企业地址位于孝义市阳泉曲镇吕居堡村,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文|中国基建报 周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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