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活动由《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此次评选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31个案例。经过52位评委三轮投票,评选出了10个“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由大成作为管理人承办的中信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吉林森工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荣誉入选。

中信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申报主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是中信集团一级子公司,成立于1994年,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北京国安宾馆”。近年来,国安集团生产经营受行业周期调整、对外投资激进等因素严重影响,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

2022年1月30日,经债权人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国安集团重整。国安集团作为集团型企业下属企业超500家,业务结构、资产类型十分复杂。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资产价值约764.57亿元,债务规模将近2100亿元、债权人数量超千家且部分债权背后涉众多自然人投资者。同年11月16日,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本案是目前北京地区破产重整案件债务规模最大的司法重整案件,在受疫情严重影响情况下于6个月时效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程序实现在1年内终止,重整计划提前2个月完成执行。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始终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在公司经营和治理、新主体运营价值保障、债权人权益保护、涉众群体维稳、庭外重组程序衔接以及重整计划内容等方面存在典型性和创新性。

吉林森工集团实质合并重整案

申报主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系企业管理人

案情简介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前身是吉林省采伐公司,为全国首批57户大型试点企业集团、全国六大森工集团和全国制造业500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国资委。近年来,森工集团经营发展陷入严重困境,存在严重社会不稳定风险。

2020年5月18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森工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调查,管理人认为森工集团与森工财务公司符合实质合并破产条件,向本院申请进行实质合并重整。长春中院于2020年12月8日裁定森工集团、森工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0年12月31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执行期内投资人因多种原因导致投资款不能如期到位,森工集团、森工财务公司及管理人先后四次向法院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及监督期限。2023年12月4日,长春中院裁定批准变更重整计划。2023年12月5日,长春中院裁定批准变更后的重整计划。管理人于2023年12月8日向长春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报告,长春中院于2023年12月10日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本案为整体化解森工集团及下属企业面临的风险,结合下属公司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方案,通过市场化与法治化渠道、庭内庭外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资源的重新配置,构建新的企业经济体制。同时面对地方债务风险,通过“现金清偿+政策性贴息权益+债转股+信托计划受益权”等方式,充分利用国家贴息政策,最大程度维护了地方金融稳定。本案为吉林省首例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典型案例,为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解决大型企业集团破产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审理经验与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