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红楼梦的读者,不少人觉得宝钗会做人,做事懂得周旋,深得下人之心。书中第五回也确实有写到众人对宝钗的喜爱。当时黛玉已进府有些时日了,她和宝玉二人之亲密友爱之处,与别个姐妹不同,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

不料此时宝钗也进府了,宝钗是怎样一个人呢。文中这样写道:

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宝钗确实做人做事圆融周全,懂得收买人心,以她的八面玲珑和金钱的妙用,对那些下人施于小恩小惠,如此一来还不个个都喜欢她。但是这些只是宝钗为了个人利益使用的手段而已,其实上她对这些下人并无半点真诚。

比如第三十二回,金钏因受王夫人掌扇,且含辱被赶出去,她羞愧又委屈,最后投井而死。王夫人见她死了倒也有些不安,宝钗知道了忙来安慰王夫人。

宝钗叹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看看宝钗这话,金钏只因是个丫鬟,活生生一条人命在她眼里便成了阿狗阿猫一般,全然不当一回事。在她眼中,丫鬟这些下人,生命都捏在主子手里,主子要他们死,他们便应该毫无怨言的去死。

她用千金收买下人的心,但下人的命在她看来却不是命。所以她也算不上得人心,得人心的唯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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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宝钗有得一比的还有探春。

探春作为贾府的三姑娘,精明能干,有治家之才。她暂代管家之时,曾提出兴利除弊的改革措施,深得下人支持。就连她屋里的丫头都比别人聪慧忠心,从不给她招惹是非。她的生母赵姨娘虽然时时作妖,让人看不起,但大家对探春却是极为尊重的。

不过探春能得到众人的看重,是她自己的能力和态度决定,并不是她深得人心。其实在探春的认知里,主子与下人的界限分明,不可混为一谈。

如书中第六十回,赵姨娘不顾身份,和芳官等一众丫头又吵又打,探春知道后是如何劝赵姨娘的呢。我们来看她的原话:

探春便说:“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些顽意儿,喜欢呢,和他说说笑笑,不喜欢便可以不理他。便他不好了,也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只该叫了管家媳妇们去说给他去责罚,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失了体统。

主子就是主子,小丫头们在探春看来就是猫儿狗儿一般。虽说这是劝赵姨娘的话,但未尝不是探春的真话。遇到事情时,这些丫头下人随时都是可以舍弃或牺牲的。所以探春虽然得人尊重,但她也算得人心,她靠的是身份和才干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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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府里有一人却是真正的得人心。此人是谁,东府的蓉大奶奶秦可卿。

秦可卿的为人,府里无人不服无人不喜。就连贾母对她都是极为欣赏的。书中第五回写到,贾母宝玉等人到东府赏花。

一时宝玉倦怠,欲睡中觉,贾母命人好生哄着,歇一回再来。贾蓉之妻秦氏便忙笑回道:“我们这里有给宝叔收拾下的屋子,老祖宗放心,只管交与我就是了。”......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

宝玉是贾母最为在乎的孙儿,一般的人服侍她都不放心。但是秦可卿说带他去安置,贾母却觉得安稳,可知贾母对秦可卿的看重和信任。贾母会有这样的态度,当然是平日里秦氏就是个可靠之人。

秦可卿是秦业的养女。当年秦业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秦可卿幼年被弃,真正身份不详,养父秦业也不过一介薄宦。出身卑微的她却得以嫁给高门大户的贾家长孙贾蓉,并成为宁府的管家少奶奶。

这当中秦可卿肯定付出了不少心血,而且秦可卿的付出与宝钗的付出肯定不一样,宝钗可以用钱收买人心,但以秦可卿的身世,她有什么钱可以去收买贾府的人?贾府的一个丫头说不定都比她有钱,所以她不管对主子还是对下人,付出的都是自己的真心,因为府中的人对秦可卿也是真心的喜欢。

书中第十三回,秦可卿突然病逝。书中写道: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秦可卿的死,让府里上下老小都为之痛哭,可知她才是真正得人心者。不靠金钱,不靠出身地位,只凭自身的为人,这一点秦可卿比之宝钗、探春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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