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强调,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人才振兴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硬核支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人才培育、引进、评价机制,让更多人才聚拢乡村建设一线,以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要创新机制“育才”,让本土人才“破土飘香”。要加快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干部、科技人才、乡土人才等现有各类人才培育,开展精细化培训,实施定向培养计划,激发本土人才潜能,把真正有推动发展潜力的人才挑选出来、重点培育。依托中、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提高综合能力。通过各种渠道,对现有乡村干部和后备干部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管理能力。要大力培育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各类实用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集中培养培训科技人才。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加强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技能大赛,增强乡土人才创新创造创业能力。

要创新机制“引才”,让各类人才“百花齐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和人才柔性引进办法,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制定乡村振兴人才柔性引进管理办法、建立省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等方式,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投身于乡村振兴。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出台更优惠的政策、搭建更实用的平台、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积极鼓励支持返乡人员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实施高校毕业生乡村成长计划,将“三支一扶”计划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服务乡村振兴。畅通服务渠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咨询服务、担任志愿者等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要创新机制“评价”,让人才工作“活力四射”。人才评价工作是发现人才、集聚人才、激励人才、用好人才的重要基础和手段。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评价体系,激发人才发展内生动力。立足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在继续强化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价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乡土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建立乡土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制度。遵循乡村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不同职业、专业、岗位区别,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制定适合乡村人才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尤其对农技推广等应用型人才放宽学历、论文等各种限制性条件。要用好评价信息,进一步促进乡村人才交流与共享。畅通乡村人才评价信息渠道,探索建立乡村人才评价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服务,为乡村人才跨单位、跨地区、跨体制合理流动提供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