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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述法,其中,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述职述法,3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书面述职述法,会议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3年度述职述法情况进行评议。

近年来,泰安市建立“5+4”述法机制,推行五种述法形式,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述职述法评议办法》,创新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述法,抓牢述职述法报告撰写、述职述法评议、述职述法结果应用三个重点环节,明确述职述法报告撰写做到“三个结合”,突出六个方面重点内容,细化初审评议、会议评议程序,严格述职述法报告审查,组织述职述法情况测评,探索多种结果应用方式,形成科学严密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有力推进各领域工作法治化,合力打造更高质量的法治泰安。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吴允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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