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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甄选

我做律师的“策略”故事

@周忠成律师诉讼是一场战争,律师代理案件特别是诉讼案件,要像一个拥有智慧的统帅,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作为武装,更需掌握通盘思维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一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和辩护,绝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简单运用,更是一场涉及智谋、策略的较量。律师应尽可能洞察案件的每一个关键细节,并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几年前,笔者运用“欲擒故纵”“釜底抽薪”成功办理了一起“假结婚、真离婚”的跨国离婚案件,也多次分享过该案件。今天,再次分享所代理的一起继承案件,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的2022年,通过代理本案,笔者更加深刻认识到策略运用在案件解决中的重要性。

一、案件简介

原告申女士(妹妹)与被告申先生(哥哥)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申女士诉请法院判决其继承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院的天字号房屋,并请求与被告申先生各继承50%位于同一地区的地字号房屋。

二、案情陈述

被告申先生携家人前往律所见到笔者,并叙述了以下案情:父母去世前多次表示兄妹各一套房屋,因申女士是离婚状态,且依靠父母一起居住,大的天字号房屋留给申女士;小的地字号房屋由申先生婚后一直居住,因此留给申先生。父亲在去世前专门把申先生叫到身边嘱咐,说明了父母一起给兄妹写过遗嘱,遗嘱放在天字号房屋里,且申女士知道遗嘱的存在。父亲特别嘱咐申先生考虑申女士的生活情况,照顾申女士,体念兄妹感情。

让申先生意想不到的是,父亲刚去世不久自己就遭到了申女士的起诉,申女士不仅要求独自继承大的天字号房屋,且主张继承申先生一家一直居住的地字号房屋的一半。起诉材料和证据显示,申女士在父母去世前的2013年带父母去做了公证遗嘱,公证书记载父母均同意把天字号房屋归申女士一人继承,但是对地字号房屋没有提及。

三、诉讼策略三步走

(一)大胆推测,小心求证

在与申先生一家聊完案情后,笔者大胆推测父母应该还是坚持兄妹一人一套,否则公证之时申女士会让父母提及地字号的分配,之所以没有提及,可能出于考虑兄妹的实际情况,不同意申女士要求继承一半小的地字号房屋。在这种推测下,我们沟通并制定诉讼应对策略。第一步是小心求证,首先让申先生一家继续查找父母遗留下来的文件,寻找父母的遗嘱;其次申请法院调取申女士所提供公证书的全部公证档案,以探究父母做公证遗嘱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让申先生一家高兴的是,终于在几乎已经空了的天字号房屋内,在父亲书柜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个信封袋,里面有父母共同留下的遗嘱、公正遗嘱复印件,还有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眼镜,申先生说父亲在世的时候提到过这个眼镜留给自己。当申先生一家拿着遗嘱来找代理律师时,作为代理人的笔者感到并不乐观,因为遗嘱一看就是复印件,但是申先生坚持是原件,代理人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了一下,才说服了申先生。该遗嘱一来签名没有立体感和笔迹流动性;二来墨迹是均匀的,没有渗透和褪色的迹象等。其实把遗嘱反过来看背面,没有任何运笔的痕迹。

在确认遗嘱的确是复印件后,申先生一家心头阴云密布。笔者结合申先生父亲去世前的嘱咐,推测原件就在申女士处,所以申女士才有胆量提起法定继承诉讼。

经过这一步,我们的求证有了初步结论,明确了申先生提及的——父母在世时的确留有遗嘱。

(二)申请调查,欲盖弥彰

在第一步“大胆推测,小心求证”的基础上,计划继续第二步: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请求调查申女士提交的公证书所对应的全部公证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材料《XX公证处接谈笔录》。

令人惊喜的是,在法院调取的《接谈笔录》中,均提及“我和丈夫/妻子XXX是原配夫妻,一共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妹妹、一个是哥哥。”当被问及为什么立遗嘱作出上述处分时,二老的回答是“我和丈夫/妻子XXX一共有两套房产,上述房产给妹妹,还有一套房产给哥哥,现在那套房子就一直让哥哥住着”。申先生在律所看到这份材料时,一度潸然泪下,心中所有的情感彻底被释放出来,同时更加认可策略律师的办案能力。申先生和家人此后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周律师,找到您,我们真的放心了!”

然而,作为代理律师还是有一层担心的,因为笔录中提及的说法和公证遗嘱还是不一样的,如何说服法官,更让对方无力反驳才是关键,因此接下来的“欲盖弥彰”也就运用了。当然,还是需要先做法官的工作,代理律师多次沟通法官,我们坚信并且让法官也坚信父母兄妹一人一套房屋的遗嘱原件在申女士手里,但她为了个人目的隐瞒遗嘱原件。现在即使我们手里是复印件,结合公证档案资料能够说明该遗嘱真实有效,因为已有公证处公证档案中父母亲口表述的笔录相印证。

所以,我们不担心法官知道是复印件,并提前告诉法官被告没有原件,原件在原告申女士手里。

(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案件虽经过多次审理,申女士却一直没有出庭。第一次开庭我们出示了父母的遗嘱,且申先生坚持是遗嘱原件,开庭后对方代理律师答应与申女士核实一下情况,此后一直向法官要求审查遗嘱原件,这更印证了我们的观点——对方一直掌握着遗嘱原件但不出示。我们也答应了对方代理律师要看遗嘱原件的要求,向法官承诺我们庭外和对方联系,让申先生带着遗嘱原件去见对方代理律师。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策略和规划,虽然“明修栈道”,但因是疫情期间,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我们并未见面。

其实,以上做法的另一方面是“暗度陈仓”,目的一是让法官内心确信申女士坚持看遗嘱原件的原因,是原告手里隐藏着父母遗嘱的原件;二是利用这一段时间,继续和法官沟通,坚持用公证档案笔录中父母的真实说法直接判定地字号归申先生一人继承。

可喜的是,法院一审结果完全支持了我们的主张,判决地字号房屋由当事人申先生继承并所有。

四、感想

律师在代理每一起案件时,不能仅仅限于法律条文和法理,更应该运用方法和策略,并善于沟通协调、深刻洞悉人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找到平衡点,巧妙化解冲突。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策略的设计者、案子的牵引者。律师在代理案件时,必须将深邃的法律知识与策略运用相结合,如此,才能在复杂多变的诉讼斗争中努力赢得胜利。

因为,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一门科学和技术,更是一门艺术。

/周忠成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监委会主任、策略家族办公室负责人

专注民商事法律,先后服务近百家企业,深入接触企业家群体,业务领域集中于公司治理、婚姻家事与知识产权。近年来深入研究企业+家的财富管理与传承,助力高净值客户财富稳健增长、全方位助力精准传承。

业务领域:

财富管理与传承等民商事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委员会

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副主任北京电视台《庭审纪实》 特约观察员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特约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