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4年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94人(其中硕博连读28人、申请考核66人),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详见下表,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

作物学

0

7

林学

林木遗传育种

4

4

经济林学

7

2

森林保护学

2

2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2

0

森林生态

1

3

森林培育学

1

4

森林经理学

1

3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

1

智慧林业

0

1

农业资源与环境

3

10

林业工程

2

12

风景园林

园林植物种质资源与创新利用、园林植物栽培与管理

0

2

风景遗产保护与利用、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生态保护与修复、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管理与评估

4

9

农林经济管理

1

6

合计

28

66

二、拟录取名单

经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现将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月1日-5月16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未提交体检表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到二甲以上(含二甲)医院体检,并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报送本人体检表。体检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肝功能、胸部DR、眼科(视力、色弱、色盲)、耳鼻喉科、内科、外科以及身高体重等常规检查项目。体检表格式不限,覆盖相应体检项目即可。

2.如发现考生报考材料虚假、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实名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将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将于6月下旬-7月上旬发放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

3.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及时与报考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办理相关退录手续。

4.拟录取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过考生本人确认,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如考生在入学之前擅自更改个人信息,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正常毕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研究生院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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