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7日讯 昨日晚间,瑞茂通(600180.SH)发布《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瑞茂通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资金往来结算。公司财务账中直接记录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往来,未记录经该专用账户流转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时予以披露。
山东证监局认为,瑞茂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瑞茂通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信息显示,瑞茂通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煤,油品等)供应链管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贷款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4月25日,瑞茂通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69.71亿元,同比下降35.23%;归母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49.16%;扣非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降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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