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黑龙江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被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款30,986.67元。

据公告内容,本机关认为该公司已经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黑龙江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30,986.67元的行政处罚。

黑龙江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违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因此,黑龙江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3.9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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