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解读我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避免广大学生家长上当受骗, 依据国家、省、市 有关 中小学招生 政策 , 现 将 我 县 2024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摘要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安平县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相关政策和招生信息均在“安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报名和电脑随机派位工作一律由 教育局 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预报名, 不得 委托校外机构招生,私下预录取的一律无效。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安平中学 由教育 局 统一在本县范围内招生录取; 志臻高中、志远高中、育才高中、同华高中、启蒙高中 以审批地招生为主,从2024年开始停止在 衡水市外 招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外录取学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任何学校 不得 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
三、违规招生、转学造成无学籍的风险提示。 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借读生、无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于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安平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安平县教育局供稿、安平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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