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3年2月至2023年3月,崔洪刚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41.4万元;2018年3月至案发,崔洪刚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1套,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2019年初至2022年12月,崔洪刚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

崔洪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附简历

2006.12-2012.02 山东省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02-2013.02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

2013.02-2013.03 山东省滨州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8.05 山东省滨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8.05-2021.02 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

2021.02-2023.01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泰安市委书记(至2021.08)、市委党校校长(兼)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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