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40万元,支持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对象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每村50万元。其中,已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村30万元,此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村20万元。
福建每村再补助乡村振兴资金20万元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40万元,支持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对象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每村50万元。其中,已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村30万元,此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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