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来这里寻求法律服务诉求的群众经常是一拨又一拨,胡煜总是第一个迎上去,热情接待这些群众。“维权为民挺在前,接待群众冲在前,真情服务做在前。”是她的工作信条。

2011年,胡煜来到枞阳县司法局,与法律服务工作结缘。2019年任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她既是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也是一名法援律师,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过硬的管理能力让同事们都称她为“文武双全”的股长。多年来,她始终扎根在司法行政系统一线,以法治力量为群众排忧解难纾困,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中尽显柔情担当。

法律服务“拓荒人”

为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乡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缺难题,胡煜通过内引外联,多方协调,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在全县建成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同时,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

为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使公共法律服务方便群众、惠及百姓,胡煜经过深入思考,多方调查研究,创新提出在全县打造“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工程,实现1村(社区)进驻1名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终经研究决定,从政法系统各单位选派226名优秀政法干警分赴各村(社区)担任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22年10月份,胡煜实地走访了全县16个乡镇,发现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普遍存在无障碍通道建设不达标的问题。工作站站长纷纷劝说胡煜:“你还是放弃吧,这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的。”但胡煜并未退缩,学习经验、实地调研、走访交流,渐渐地,她摸索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初步设想。凭着一股韧劲,胡煜主动与工作站负责人沟通,与临近工作站的住户交流,向熟悉工程施工的人请教,结合网上查阅的资料,最终设计出可行的施工方案。最终,全县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具备施工条件的,均完成无障碍通道建设。

弱势群众“守护者”

多年来,胡煜始终以高超的业务水平、热心真诚的服务、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领导同事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面对群众,凡是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她从来都是帮助引导进入法律援助。对案件涉及的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她总是给予更多关注,依法力助维权。2019年以来,她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65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超3000万元,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作为一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凡是到中心求助的,都把我们这当成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能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我觉得很值得!”她说。

法治惠民“引路人”

胡煜十分热心普法工作,通过“走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组建专业法律宣传团队,用精彩的内容、丰富的形式、生动的案例,让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指导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284名和镇村级法律顾问239名。2019年以来组织参与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累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当好“引路人”,是始终扛在肩上的重任。胡煜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优势,全力推动村级法治宣传及法治建设,通过每一次的入户走访,每一次的困难诉求与矛盾纠纷化解,都用身边人身边事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建立各类调委会236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6个,村居调委会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个。

今年3月,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是胡煜最好的成绩单。面对国家级奖项,胡煜说:“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将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以事业为担当、以服务为灯塔、以法律为武器,力争将法治的阳光播撒至这片热土的每个角落,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治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