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言九林

中国古代外交有个专门术语,叫做“朝贡体系”。有些著作把这个东西视为中国的传统特色之一,仿佛在古代东西方存在两套截然不同的处理对外关系的政治理念。我觉得这种理解很荒谬,是一厢情愿在给自己贴金。

谈朝贡体系,无法回避孔子的名言“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是两汉至明清时代所有朝贡活动的理论依据。孔子的意思是,如果周边国家与部落不愿归服,那我们就在文德层面努力做好自己,将自己变成一个更文明更仁德的政治实体,变成一个对民众更好的国家,如此,周边的那些落后国家和部落就会主动向我们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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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美妙的状态对不对?但其实只是空想,很难做到,至少在古代中国从未做到。道理很简单。文明国家当然有他的吸引力,但这吸引力主要作用于落后国家的民众。民众很愿意用脚投票,从无自由之地投奔有自由之地,从自由不够之地投奔自由充分之地,从不把人当人之地投奔生而即可为人之地……但对那些高度依赖对人的控制与汲取而存在的落后政治实体而言,文明国家是他们天然的敌人——其控制下的百姓不断被吸引去别的国家、别的部落,是对其汲取体系的冲击,是在损害该政治实体的利益。所以,一般情况下,落后政治实体非但不会向文明政治实体靠拢,还会把后者视作敌人。也就是说,“修文德”只能吸引落后国家已开化的民众,不能吸引落后国家,还会引起落后国家的敌视——这里的落后,主要指政治文明落后。许多时候,中原帝国其实连自己的民众也留不住。比如汉文帝时代,汉民们北走胡、南走越。文帝为了扼制这种人口流动,不得不与匈奴签订条约,要求匈奴不得接受外逃的汉民。这种时候,所谓的“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当然更是空谈。总之,理想中的朝贡体系只存在于宣传话语。

至于现实中的朝贡体系,无非两种。一种是典型的权力服从关系。你比我强,我打不过你,但你消灭我的代价也很大,那咱们就和平相处,我先服个软朝贡你,你得个天朝上国的虚名再回馈我一些实利,咱们就是宗主国与藩属国关系,你没道理再打我,我也没道理骚扰你。我在外交场合奉你为正朔给你长脸,别人打我时你作为宗主国有义务来救助帮忙。西夏一会儿奉辽为宗主国,一会儿奉北宋为宗主国,就是这种权力游戏的产物。另一种是自欺欺人的政治游戏。地方官可以将外国来华做生意的商人伪装成来朝贡的外交使团,朝廷也可以把外国来华使团统统说成天朝文明的崇拜者。马戛尔尼来华时,就非说人家是来朝贡的,非要把人家对等的外交文书篡改成对乾隆皇帝的崇拜与敬仰。正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改宣传文书以来之”。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是个普及程度很高的成语。人们引用这个成语,无论是在何种语境下,总潜藏着一种自信,即“民众是有力量的,不能随意糊弄,尤其不能堵民众的嘴,否则后果会比河流决堤更可怕”。

这其实是妄念。“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个故事,按《史记·周本纪》的记载,讲的是周厉王倒行逆施专山泽之利,把山川河流湖泽都给霸占了,谁要进山砍柴下河摸鱼,都得给周厉王交税。都城里出现许多怨言,周厉王又派人上街,听到谁说坏话就抓谁,搞得都城之中“道路以目”。于是,一位叫做召公的贵族实在受不了,跑去跟周厉王提意见,提醒他要注意“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后来,都城果然发生了“国人暴动”,周厉王被赶跑了,在一个叫做彘的地方了却残生。西周迎来了一段没有周天子的“共和行政”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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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看《史记》留存的这些情节,确实很容易产生“我们老百姓有力量”的错觉。生活在暴君时代的太史公,或许是想要用这个故事警告后世的暴君不能无限制地残民以逞。只是后来出土了一件周宣王时代的青铜器。周宣王是周厉王的儿子。据这件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国人暴动”的参与者是“邦人、正人和师氏人”。邦人就是国人,指住在西周都城里的贵族。正人指工正、陶正、车正、马正这些官员及其下属,也就是给王室和贵族提供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师氏人就是军队。简言之,赶跑周厉王的不是作为被统治者的老百姓,而是西周都城里的统治集团。不是底层老百姓有力量,而是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分裂,力量更强大的那一群统治集团赶跑了周厉王。召公那句“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里的“民”,从来就不是指底层的被统治者。

其实,从西周到两汉,天子与皇帝重点防范的,始终是都城里的贵族而非底层小民。比如汉文帝进入长安后最紧要的动作是令军功列侯就国,即强迫军功贵族离开长安,以避免诛吕政变的重演。汉武帝即位初年想要向窦太后夺权,也曾试图强迫窦氏外戚列侯就国。总之,作为底层小民,既不能在民权时代自我低估,也不能在秦制时代自我高估。

《旧唐书》说张巡睢阳守城期间,先与众士兵一起吃了自己的小妾,再吃城里的女人,女人吃光了就开始宰杀“男夫老小”。城破之日,整座睢阳城已被吃至仅剩四百人。这样的“邀请”,真是让人冷汗涔涔。

其实,唐肃宗平定安史之乱后,要不要褒奖张巡,如何褒奖,已有了很大争议。焦点就是许多人接受不了吃人这种事。张巡的好友李翰写了《张巡中丞传》,对这种争议很不高兴,为张巡辩解说:吃人当然是不对的,但张巡一开始并没有吃人的心思,他固守城池是想要等待援军的。只是后来援军没来而城中粮食吃光了,只好无奈吃人,这是不能责备的。李翰还说,“设使巡守城之初已有食人之心,损数百之众以全天下,臣犹曰功过相掩,况非其素志乎!”——哪怕张巡在一开始就存了吃人的心思,他吃掉数百人而保全了天下,我也要说功过相抵,不能责备。

李翰的这些话很可怕,可以视为皇权时代下的“大节与小节论”。在皇帝的立场,保住李唐天下是大节,吃人是小节,所以张巡得了朝廷的褒赞。后来的宋高宗也是如此——绍兴三年(1133年),范温率以人肉干为军粮的“忠义之人”来到钱塘行在时,赵构没有责备其反人类行为,而是下敕书褒奖了范温。可历史不是朝廷的历史,而是一域之人作为一个文明共同体的历史。站在文明共同体的立场,不能吃人才是大节,吃人会突破文明的底线,吃人者已不再是人。所以金朝人王若虚说 “守城之事小,食人之事大”, 王夫之也说“无论城之存亡也,无论身之生死也,所必不可者,人相食也”。张巡有权利选择做李唐的忠臣,但他没有权利吃别人,没权利拿别人做代价来成就他这个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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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友人分享了一段书稿,是其对张巡吃人事件的考据。书稿认为张巡吃人三万(《旧唐书》里说“所食人口二三万”)是个用力过猛、荒腔走板的宣传故事。我认为该考据很凿实,也相信其判断,即张巡管控粮食以供军用,睢阳城的悲剧主要是无粮百姓在被迫互相吃人。当然了,张巡杀小妾给士兵们吃是事实,张巡的军队也必然吃过其他人肉——据李翰为张巡写的辩护词“损数百之众以全天下”,认定张巡军至少吃过几百人当无疑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