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浑源县一名驾驶人饮酒后驾车回家,不想自投罗网开到了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岭中队执勤点

5月1日下午,浑源大队二岭中队民警在县城恒宗大道柳河停车场入口执行“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约13时40分许,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小型汽车行驶在摆渡车车道上。

在对该车辆行为进行纠正过程中,执勤民辅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精气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对该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执勤民辅警对其进行了依法处罚。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