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遛狗者不牵犬绳的现象还是很常见。□记者 吴涛 摄

□苏报记者 吴涛

宠物犬给“铲屎官”带来许多快乐,但这样的快乐也需“宠”爱有方才能实现。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往往会引发一些纠纷,甚至可能造成危险,发生事故。无论是《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还是2021年施行的《动物防疫法》都对市民养犬行为作出明确规范,然而尽管如此,记者发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依旧不时出现。

现场:“遛狗队”聚集,犬绳大多成“摆设”

“这几天散步时,还是经常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还有饲养违禁犬只,真令人震惊!”这是一名网友近日在“寒山闻钟”论坛上发布的内容。

记者调查后发现,情况与这名网友反映的基本一致。5月6日晚上8点多,吴中区天鹅荡路歌林公园商场门口,不少市民正沿着沿湖步道散步,记者看到,有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站在一旁看着自己的爱犬玩耍。记者沿步道绕行一周遇到十位遛狗市民,仅有三人牵着犬绳。他们的爱犬以中型犬居多,其中还有《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个人饲养的德国牧羊犬。在这里遛狗的大部分狗主人对自家宠物犬很“自信”。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多位遛狗不牵狗绳的市民。“我家的小狗脾气好,不会咬人,所以到了宽敞的区域就会将狗放开,让它自己跑跑。”“从它来到我家以后一直都是放开遛,就没有拴狗绳的习惯。”还有人回答:“我也知道,出来应该拴上狗绳,但是这样会压制它的天性,狗会有被束缚感。”

5月4日晚上5点半,姑苏区葑门路与莫邪路交会的一处小公园,附近的居民很喜欢在这里活动。记者在此目击了一个由五名狗主人组成的“遛狗大队”。其中一名狗主人告诉记者,大家都是爱狗人士,经常约在这片绿地上遛狗。看见一名陌生人接近,有一条犬立即加速向此人所在的方向跑去,狗主人看到后才将它喝回。

5月7日上午6点半,在吴中区招商小石城花园香樟园的一片公共绿地,三只宠物犬趴在地上嬉戏,它们的主人则在路的另一边与人闲聊,任自己的爱犬撒欢。

声音: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事故不算少,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遛狗者不牵犬绳这种行为表示厌恶,其中也包括不少养犬人。有多年饲养犬只经验的市民房先生说,他早晚出来遛一次,每次都很自觉地给自家犬只套上绳子,而且还带着收拾狗狗粪便的工具。“遛狗时经常会遇上有人带着不拴绳的犬只,这些犬很容易给他人造成麻烦。”

不牵犬绳,虽然看似是给予犬只充分的自由,殊不知,这份“自由”背后隐藏着重重危险,甚至还会殃及犬主人。“狗狗一旦受到刺激很容易失控乱跑。在马路上乱跑是非常危险的。”记者查阅网络发现,各地因为犬只乱跑引发的事故并不在少数,小小的犬绳就是一条“安全绳”。

在房先生看来,这些遛狗不牵狗绳的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城市养犬人的整体形象。他建议,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以免过后又回潮。“类似不文明的现象持续已久,只有下决心坚持常态化管理,才能长久见效。”

建议:治理不文明养犬需要“软、硬”双管齐下

在法律法规层面,苏州早已明确了养犬行为规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必须为犬只挂狗牌,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同时为了防止犬只扰民、伤人,乘坐电梯时要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否则养犬人将受到处罚。同时,该条例也明确了苏州城镇区域内除军、警用犬以及动物园、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外,肩高61厘米以上(含61厘米)的大型犬和五类三十八种烈性犬将禁止饲养。

“不拴犬绳等导致的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在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之后,应切实落实好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同时要加大约束及惩罚力度。”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律师认为,眼下,养犬诚然属于个人选择,但只要宠物狗走出家门,进入公共区域,养犬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义务。管好自家犬只,不给他人带来不便,这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

蒋勇伟表示,治理不文明养犬需要“软、硬”双管齐下:硬的方面是指相关法规的落实和执行,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软的方面则是加强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养犬的氛围和风气。“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养犬人士在享受爱犬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它们的约束和管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拴紧犬绳是每一位爱犬人士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养犬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公共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