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辖区频发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对辖区客渡船舶航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下面通过几个涉客船舶受极端天气影响翻沉的事故(件)案例,警醒各位客渡船船员关注近期雷雨大风频发季节的船舶航行安全。

案例一:

2015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

“东方之星”轮航行至长江中游大马洲水道时突遇飑线天气系统,该系统伴有下击暴流、短时强降雨等局地性、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受下击暴流袭击,风雨强度陡增,瞬时极大风力达12-13级,1小时降雨量达94.4毫米。船长虽采取了稳船抗风措施,但在强风暴雨作用下,船舶持续后退,船舶处于失控状态,船艏向右下风偏转,风舷角和风压倾侧力矩逐步增大,船舶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该客轮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多钟内倾覆。

案例二:

2016年6月4日14时40分左右,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周丕东、周丕强所有的“川广元客 1008”轮下行至广元市利州区白龙湖张家嘴水域突遇局地强风翻沉,船上18人全部落水,3人获救,15人死亡。

案例三:

2021年9月18日16时50分左右,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西陵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六盘水客8015”船航行至光照库区六枝特区牂牁镇王城码头西侧偏北约300米水域处时,突遇下击暴流导致的局地形成短时大风天气,船舶抗风压能力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快速横摇右倾,并超过最大回复角度,导致船舱快速进水,船舶加速右倾直至翻扣于水面,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

客船、渡船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影响

1.及时查收气象部门、海事部门发出的极端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实时观察船舶营运水域天气情况,遇极端天气,严格按照禁限航规定,停止开航。

2.不私自对船舶结构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建,以免增加船舶受风面积、降低船舶稳定,增加船舶翻沉风险。

3.强化船舶设备设施日常检查,重点关注船舶操纵系统、动力系统各部件运转情况以及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确保操纵系统和动力系统正常运转,确保救生设备配备齐全、随时可用。

4.制定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调整修订预案,确保发生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置及时有序。

5.相关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按要求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对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防范极端天气的意识和能力。

6.开航前对乘客开展安全培训,告知乘客救生设备放置位置、逃生通道及路线以及安全乘船注意事项,提升乘客遇险时的避险逃生能力。

来源 | 梧州海事局

编辑 | 钟子然

责编 | 徐碧苑

审核 | 魏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