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厦门市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制度,全方位推动城乡规划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有效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各专项规划,做好各片区(单元)的详细规划,推进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厦门市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我市国土空间责任规划师制度。

此次《管理办法》中的责任规划师是指由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聘用,为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咨询、规划服务、实施指导、宣传引导等技术服务的第三方人员。

《管理办法》中将责任规划师分为专项责任规划师、片区(单元)责任规划师和驻村责任规划师三类。专项责任规划师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专项领域的发展规划、行动规划、项目策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片区(单元)责任规划师对接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指挥部、区政府及镇(街)等,在片区(单元)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片区(单元)规划建设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驻村责任规划师对接镇(街)、村庄,在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全流程,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项目建设中提供技术服务。

《管理办法》中强调,责任规划师需要参与到规划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当中,在各自的“责任田”内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从技术咨询、规划编制、规划服务等方面发力,在实施层面助力城乡规划的有效落地,要求责任规划师按需提供上门服务,每月至少对接一次。

《管理办法》中还明确了责任规划师的选聘、考核和保障机制,以提升责任规划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为厦门市的规划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市资源规划局首期计划选聘29位专项责任规划师,保障已编、在编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均配有一名专项责任规划师跟踪服务。专项责任规划师作为专项规划的参与者、策划者与协调者,将通过专业技术指导、参与公众沟通、精细化设计服务等,解决专项规划统筹协调不到位、专项领域政策标准动态跟踪不足等问题,提升专项规划科学性,不断推动总体规划落实、助力专项规划实施。

责任规划师制度是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长远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改革行动,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补齐基层规划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打通规划落地“最后一公里”等具有重要作用。《管理办法》出台后,厦门成为全省范围内首个做到责任规划师全覆盖的城市。(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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