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24.50%股权交易公告”,挂牌起始价30亿元。

转让标的情况(摘自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站)

项目名称: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持有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24.50%股权

转让方名称: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日期:2024-05-06至2024-05-30

报名时间:2024-05-06 09:00:00至2024-05-30 17:00:00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

转让方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4.5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99450.700000

转让底价(元):30000000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保证金:900000000.00元(不含诚意金)

竞价方式:挂牌转让/竞争性谈判

标的信息:

1.标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矿业权为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采矿权和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普查(一区)、(二区)、(三区)探矿权。

2.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采矿权的采矿权人为新疆火烧云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为新疆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地理位置为和田县,开采矿种为锌矿、铅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5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6.5955平方公里,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5年,即自 2023年6月15日至2038年6月15日,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8年3月23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股权穿透后无境外股东持股情况,为从事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矿业投资建设、围绕矿业上下游产业相关的领域。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在2023年度资产总额为2000亿元以上、净资产1500亿元以上、净利润150亿元以上。

3.意向受让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与转让方签署《意向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诚意金50,000万元,若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所缴纳的诚意金将按照《意向协议》约定返还;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所缴纳的诚意金将按同等金额转为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所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送《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合格意向受让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实施方案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至2025年5月5日。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产权交易所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系网络资料,无法联系版权所有人,如文章文字、图片存在侵权行为,烦请联系公众号运营人员,微信号:zjks2016,我们会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