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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9日讯5月9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南市“府院联动+”共筑和谐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围绕着力构建和维护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介绍市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调处部门合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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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赵书峰介绍,工会法律服务是济南市总工会帮助职工(含农民工)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案件以及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都属于工会法律服务范围。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各级工会组织提出;工会可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进行劳动争议调解。

职工因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的,需要满足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经济困难标准,即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或职工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或者社会救助、司法救助、优抚对象的;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职工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受理。

广大职工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寻求工会法律服务。下载“齐鲁工惠”APP并进行实名注册的职工,通过身份认证后,点击进入帮扶频道,选择在线咨询模块进行法律咨询;或选择申请援助模块,填写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即可通过山东工会网上工作平台申请各级工会的法律援助。各级工会将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职工也可以前往济南市总工会和各区县总工会在各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的线下法律服务窗口,直接向窗口工作人员或工会值班律师咨询问题;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当场填写申请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法律援助服务。

闪电新闻记者 耿欣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