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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加了“料”,很“上头”,让一些年轻人着迷。唐某还不忘照顾“朋友”,不仅带他们一起“享受”,更推荐“发财”渠道“赚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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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浙江丽水公安联合鄂赣等地公安,捣毁一条产业销售链,抓获3个涉及非法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团伙,斩断了流入丽水本地的数条非法贩卖“上头”电子烟通道。

“加料”电子烟让人“上头”

“健康”“潮流”“炫酷”,追求刺激的年轻人将“歪脑筋”转向有麻醉、兴奋或抑制精神作用的毒品替代物,行话称之为“上头”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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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早年间混迹于酒吧、KTV等场所,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递给了他一支“上头”电子烟,之后他“沉醉”于这快感,愈加无法自拔。

电子烟油添加依托咪酯的“烟弹”吸食后,依托咪酯的效果,让人产生兴奋感,有醉醺、甚至梦幻的感觉,长期吸食,易让人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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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了这种电子烟,很难讲清楚,我也曾经想戒,但没戒掉。”直到被抓,面对民警的讯问,唐某描述吸食“上头”电子烟时,显得那么意犹未尽。

电子烟“加料”能赚“快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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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添加依托咪酯“加料”后的烟弹,私下零售一般要500元以上,并无固定收入的唐某对此有点“捉襟”,但他“另辟蹊径”,邀请自己的“朋友”品尝“新奇”,“满意”后,通过他以较高价格卖给“朋友”,为自己赚取资金,并用于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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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些人,多买一点,我给你便宜点”,唐某把批发“好处”介绍给“朋友”,跨省广开“门路”。丽水庆元的李某,与“朋友”共同出资,先后两次驱车,多人同行前往江西,通过唐某批发购买“加料”烟弹,在本地非法贩卖他人,同时自己吸食。

侦查发现,多人受唐某蛊惑,先后向其购买数百个“加料”烟弹。通过低价进货,高价出货量值,按市场零售价格计算达40余万元。

贩卖“加料”电子烟要“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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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抓捕“毒贩”历来危险重重,但抓捕这些贩卖“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却显得格外“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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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吸食之后腿脚都有点不利索了,我们去抓捕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很呆滞的状态,腿脚行动不便,已经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了。”庆元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杨震,在介绍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时,这么说道。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依托咪酯已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前,该条产业销售链的上下游贩售渠道,已被浙鄂赣等地公安联合捣毁,浙江丽水公安分别对不同贩卖成员予以严厉打击;其中,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丽水庆元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现在销售、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将会涉嫌贩卖毒品吸毒

图文源自:庆元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