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罗源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受贿罪的案件,一执法大队队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了70多万的“好处费”。

0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 牟利 收受“好处费

经审查,2023年4月,一些养殖户为了在海域内继续非法占海养殖龙须菜,就向被告人叶某和李某铃提出希望能得到关照的请求,于是叶某伙同李某铃提出每个养殖区收取2.3万元的“好处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后,这些养殖户为了感谢叶某和李某铃的“关照”,大多以现金的方式给予“好处费”,这些钱被两人平分并用于个人开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除了和李某铃共谋收受养殖户给的好处费外,2020年至2023年期间,叶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若干公司管理者及项目承包人在项目承揽、项目验收、项目款拨付、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取好处费22.5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2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当庭给出量刑建议

鉴于两名被告人都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当场给出了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4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李某铃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并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福州罗源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