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蚌发〔2022〕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符合文体旅奖补政策兑现的单位及项目公示如下:

(一)景区创建补助

根据《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文体旅部分)》第二部分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二)景区创建补助政策内容3:对新认定的5A、4A、3A级景区,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固镇县阳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新认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按照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给予6万元奖励;

固镇县垓下遗址管理中心申报新认定国家4A级旅游景区,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给予1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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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垓下景区的霸王别姬雕塑

(二)现代农业扶持补助

根据《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文体旅部分)》第一部分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的五星级农家乐,给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分别给与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申报新认定的特色旅游村,按照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市给予7.5万元奖励;

★五河县村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新认定的特色旅游村,按照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给予4.5万元奖励。

★安徽省农垦集团龙亢农场有限公司申报新认定的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按照市与县3:7比例分担,市给予3万元奖励;

★安徽省乡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新认定的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按照市与县3:7比例分担,市给予3万元奖励。

(三)文旅精品创建补助

根据《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文体旅部分)》第二部分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四)文旅精品创建补助:对经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市明确支持打造的龙头景区开展的以蚌埠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为主题的戏曲、曲艺、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综艺等旅游演出活动全面不低于60场,且每场演出时长不低于30分钟的,给与演出单位每场一次性补助2000元。”

★市文化发展集团在龙子湖风景区演出51场、禾泉小镇景区演出9场、中国古民居博览园19场。蚌埠市青年艺术团有限公司在龙子湖风景区演出60场。按照市县(区)5:5比例,市给予13.9万元奖励,其中蚌埠市文化发展集团7.9万元,蚌埠市青年艺术团有限公司6万元

公示期自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52-3126856

蚌埠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蚌埠市文体旅局网站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