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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易联众(300096)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同样也是因为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2023年11月28日,ST易联众披露,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曦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曦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2024年5月6日,ST易联众在《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的公告中提及,截至目前,公司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尚未消除。

鉴于公司已经被立案,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于2018年6月1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ST易联众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8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或可向公司诉讼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预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