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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特立独行”极易发生事故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就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

有些驾驶人图一时方便将安全抛之脑后

“反其道而行”

你以为逆行

是为了更加便捷然

而交通安全没有捷径

唯有平安才是最近的路

案例曝光

2024年04月20日23时53分许,张某驾驶甘J5**09号“黑骑士牌”电动自行车沿武昭路向北行驶,行驶至武昭路十字路口处时,与沿武昭路由南向北左转弯刘某承驾驶的甘JW**68号“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相撞,致张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张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刘某承驾驶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其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临洮公安交警提示电动车驾驶人

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不逆行”,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要观察交通标识、标线。

不要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属于交通出行中的“弱势群体”就不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事故,自己所受的伤害以及给其他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要由自己承担。

临洮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