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不接触”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显著特征。但近日我省发生的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中,骗术升级,“警察”大胆现身,亲自上门来取现金。受害人信以为真,经济损失数额巨大。
近日,Z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天津市公安局民警”的来电,听说自己“卷入一起诈骗案件,手机号和银行账户均被诈骗分子使用过”,她瞬间紧张起来。对方告知Z女士,该案其余涉诈人员均已抓捕到案,目前只有配合“天津公安”调查清楚才可“证明清白”。Z女士闻言慌了神,连忙表示自己并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会配合调查。随后几天,陆续有几个电话号码以Facetime视频的形式联系Z女士,均自称“天津警方”。看着对方身着警服,出示证件,Z女士便没有丝毫怀疑,一切问询她都如实相告。在最后一次Facetime视频联系中,一位刘姓“警察”要求添加微信好友并与Z女士视频通话,先讲解了一些诈骗案例,然后告知“天津警方”需要核验Z女士银行账户中的钱款是否涉诈,核查完成后会如数退回。Z女士表示自己年纪大了,不熟悉转账操作。刘某回复可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取现金。Z女士前往银行取了70万元的现金放在家中。几个小时后,一位身着西装,戴着口罩的男子出现在Z女士家门口。Z女士立马与刘某视频连线,确认男子的身份无误后放心地让他把钱拿走了。隔天,同样的操作,这次“工作人员”从Z女士手中拿走了90万元现金。一周后,刘某通过微信告知Z女士,检测到她的银行账户内还有余额,必须核验全部资金才能调查清楚。于是Z女士前往银行将账户内的钱全部取出,分两次将最后的100多万元现金也交给了“天津警方”。直到5月初,Z女士想询问资金核查进度,却发现自己已被刘某拉黑,这才惊觉上当受骗,赶往派出所报案。
升级后的冒充公检法诈骗主要采用“线上诈骗+线下取钱”模式,一改过去“不见面”“不接触”的套路,“警方”直接与受害人面对面,拿走现金,迷惑性较以往更大。
首先,诈骗分子筛选出有存款、防范能力相对较弱的独居老人为目标,冒充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拨打诈骗目标电话,谎称其涉嫌诈骗、洗钱或其他犯罪行为,要求对其银行账户进行清查。期间诈骗分子还会伪造、虚构“警官证”“通缉令”“资产协查函”等材料,适时安排在诈骗话术的各个环节,增强其身份的可信度和调查事由的真实性,为骗取资金铺平道路。当受害人深信不疑时,随即安排同伙即“警方工作人员”前往受害人家中直接取走现金。
警方提醒
1、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办理案件,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会严格遵照法定程序,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将嫌疑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审查,上门调查取证通常为两人及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外地公安机关前来本地办案,应在本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进行。2、警察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公民提出转账要求或索要银行卡和密码。包括现场开具罚单的公安交警部门,也实行“罚缴分离”,需持有效证件按照正规程序在专门窗口办理。故切不可轻易将钱款、银行卡及密码交给陌生人。3、接到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电时需多方核实,对于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涉及资金操作的电话应谨慎对待,无特殊使用需求请关闭Facetime功能。如遭遇诈骗请勿与对方过多纠缠,第一时间拨打96110反诈热线或拨打110报警求助,以便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来源:浙里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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