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
基本建设投资政府补贴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南充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现将申报政府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竣工投产的城乡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
补贴金额
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补贴政策要求,对市辖三区新建的城乡公(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按每千瓦200元进行补贴奖励(其中区财政按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市财政按每千瓦100元进行配套奖励)。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2022年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纳入2023年申报)。
三
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4)报送属地发改部门。
(二)属地发改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并汇总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核实接入情况(附件5)。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联系电话:028—68122548。
(三)属地发改部门每年11月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5)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四)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对属地发改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五)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出政府奖补金额。
(六)市级、区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下达相应的奖补资金。
附件:
1.南充市xx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
2.南充市xx区xx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资金申报确认表
3.xx企业xx项目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承诺书
4.xx企业xx项目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5.充(换)电设施平台接入证明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来源 |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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