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既有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老旧房屋外立面因为老化、风化等原因容易脱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保障市民群众人身安全,排查隐患。日前,我市开展了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截至4月底,全市排查隐患建筑总数13518栋,完成整治587个,其中中心城区7710栋,完成整治213个,“九江经验”受到省里高度关注,并在全省推广。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市根据省住建厅部署,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宗局和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 <全市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确保工作有举措,责任有分工。

在排查阶段,各地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对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外立面脱落安全隐患问题建立网格化排查体系,“一楼一档”建立风险分级台账,细化片区管理,全面推动整治工作。对部分民用建筑存在因资金问题无法完全整治到位现象,要求房屋主体责任人,必须担负房屋外立面脱落的排查排险责任,并采取铲除、加固、支撑等措施排除险情,再通过张贴警示标语、设围栏、拉警戒、搭建防护网等方式,控制安全隐患。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在质量保修期之内的,督促相关单位承担保修责任。超出质量保修期且已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产权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申请流程,鼓励产权人使用应急方式开展维修。对未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谁的房子谁负责”原则,督促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负责排险维修。符合老旧小区改造的房屋,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列入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全力守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黄斌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包四华)

源:九江新闻网

编辑:李芳 复审:袁勤勤 审签:凌群峰

出品:九江日报社(九江新闻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