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厦门、莆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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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丁印龙等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因任职试用期满,经考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正式任用:

丁印龙厦门市园林植物园主任;

张寿荣为厦门市燃气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23年4月7日起计算。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4年4月29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官伦晨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驻区生态环境局:

因工作需要,经报省生态环境厅、市委组织部同意,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官伦晨任市生态环境局一级调研员职级。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

莆田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林展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展宏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曾铁雄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戈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林湘淑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闪宇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领秀智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陈新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林其帮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林零零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曾铁雄同志的莆田盐场场长职务。

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前的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莆田市秀屿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林超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超凡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试用期一年;

肖银敏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试用期一年;

林永宾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领秀智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前,肖银敏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超凡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林永宾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东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莆秀政人〔2024〕14号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东珊同志任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凡炜同志任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林海清同志任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机构升格前,林朝晖、卓文达、宋庆清等3位同志的莆田第十中学副校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关于林国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莆秀政人〔2024〕15号

区政府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国灶同志任莆田第二十五中学校长;

许志煌同志任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杨国忠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金福同志任莆田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志新同志任莆田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方建明同志任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

郭文海同志任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森同志任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敏同志任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翁俊敏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兵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国灶同志的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蔡昆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许元然同志的莆田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方建明同志的莆田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文虎同志的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林国璋同志的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金华同志的莆田第二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苏金锁同志的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国忠同志的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来源:综合白鹭洲知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