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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违法事实显示,2024年2月6日,龙华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办函》线索转办,反映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龙华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此前椰树集团曾多次因广告不规范等问题被处罚,早在2009年,椰树集团因为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不规范广告字眼,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并处以1000元罚款。

2019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指出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对部分广告进行了停播处理。同年3月27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原工商局认定椰树牌椰汁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罚款20万元。

2021年,根据海南日报报道,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含有不当内容的广告,引发社会争议。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椰树集团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