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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网10日发布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信息显示,东胜区万佳乐批发货仓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植物油受到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东胜区万佳乐批发货仓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生产日期:2023年11月07日,抽取样品数量:2桶;检验不合格项目:酸价(以KOH计)项目;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东胜区万佳乐批发货仓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用植物油(半精炼)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三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东胜区万佳乐批发货仓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