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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6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庭忠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李富强、孙哲、李玉环、安利民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任峰、区法院院长刘育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区政协秘书长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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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了《昌邑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工作汇报,并作出了审议意见;接受了有关人员的辞呈;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按照法定程序,表决通过了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5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委员1人、区法院陪审员170人;依法任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5人次,区政府组成人员5人次,区法院法职人员16人次。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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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奖惩考核的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性、规范性意识,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衔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着力推动协同高效执法。

会议强调,区人大各专委会是根据法律和工作需要设立的,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职能作用的组织基础,专委会职能作用发挥得好、发挥得充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才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各专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到专委会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昌邑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专委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依法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监督权,为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新时代的新贡献。

文章来源:区人大

本期编辑:李思明

审 校:佟剑博

责任编辑:佟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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