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8日消息,山西劲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罚款1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对于此次事件的具体经过是:2024年4月19日,该公司的王志飞驾驶晋D56256大通牌19座中型客车,搭载12名乘客于早晨6:05从长治出发前往五台山。在10:54分行至G1812沧榆高速五台山服务区时,调查核实后发现,王志飞当事人通过长治澳中旅旅行社,与乘客约定费用提供客运服务,约定次日返回长治后付款800元,当时并未收取费用。而且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形成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山西劲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规行为。对此,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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