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田野春潮涌,春耕正当时,舒兰市人民法院立足诉源治理优势,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开展司法护春耕活动,全力保障农户合法权益,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普法宣传助春耕

平安人民法庭干警来到乡村大集上,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土地承包、农资购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分享典型案例,建议群众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查看产品质量和商家资质,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也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化解纠纷矛盾保春耕

正值春耕备产之际,而舒兰市某村民委员会与农户李某却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原告起诉被告承包集体土地后拖欠承包费并拒绝归还土地,被告于2022年12月30日承包土地,承包期限2年,被告缴纳了2022年承包费,但2023年承包费一直没交,现合同已经到期,在原告催要2023年承包费时,被告以涉案土地已与村民徐某签订协议为由拒绝给付所欠承包费,并拒绝返还土地。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保证春耕生产,不误农时,承办法官实地踏查涉案土地,并在纠纷土地处组织原被告进行纠纷化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给付拖欠承包费并同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执源治理护春耕

王某和王某某系叔侄关系,发生争议的土地由王某父亲开垦后交给王某耕种,王某一直耕种该地块到2022年,2023年春天该地被叔叔王某某私自耕种,王某得知后找到王某某,要求其返还耕地,王某某不同意并坚持说土地是自己开垦的,之前只是让王某暂时耕种,没有想长期赠与,王某见私下无法解决,便诉至法院。舒兰市人民法院经双方举证、调查确认,最终对王某要求其叔叔王某某返还侵占土地的要求予以支持。

约定返还土地时间已过,王某某却仍拒绝返还土地,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主动与村委会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为案件的后续执行提供了突破口。在实地走访后,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经过一番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同意交付土地,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现场交付了土地,圆满执结了该起物权保护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