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但是这两兄弟太不靠谱了
组队去干点啥不好
居然去偷东西
这心,不齐也罢!
近日,三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犯盗窃罪一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以来,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兄弟二人经密谋,驾驶小轿车流窜至多县,通过潘某通负责拆卸电机、潘某管负责望风的方式,盗窃停放在公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电机。二被告人将盗窃所得的19台电机低价卖给街边回收物品商贩,违法所得共1500元。经三穗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19台电机价值为13090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管、潘某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多地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管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被告人潘某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劳而获可能会一时轻易的获得钱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犯了他人财产安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综合办公室 罗金梅
编辑:罗金梅
初审:田菲菲
二审:王名勇
三审:蒋昌进
签发:邓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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