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经资格审查,并经盐城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王雄鑫等75名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现特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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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盐城经开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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