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认为,社会危机会导致社会契约。他说:“我设想,人类曾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人力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被消灭。”这样一来,这些本性贪婪的人们就必须“寻找出一种结合的方式”————缔结社会契约以解决他们共同面临的生存危机。那么,果真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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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只说对了一个方面,就是社会危机会导致人们缔结契约。对于复杂的社会形势,卢梭似乎并没有充分论述。原始社会就有契约关系,只不过没有文字记录,人们共同遵守一些群居原则,不会随便破坏群居状态。氏族部落需要契约关系,所有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由酋长带领,制定一定的契约,大家共同遵守,有利于氏族部落的发展。也就是说,人们的性格里面除了自私,还是有一种共同求生存、求发展的因素在里面。为什么会有“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说法?因为人类本身就是一种群居动物,必须在大自然的威胁下寻求群居的可能,不然,只是凭借一个人独自生存和发展,就很可能会生存不下去。毕竟,自然资源有限,一个人要面临自然界的威胁,还要面临同类的威胁,面临疾病的威胁等等,无法应付的时候,就只能死亡了。于是,人们谋求群居,可以共同获得很多资源,也可以共同获得很多生存的机会。

既然群居,就要遵守群居的规则,不然只是自私自利,不出让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就没办法群居。在人们出让一部分个人权利之后,群居的原始社会形态就形成了。氏族部落首领会给人们订立一定的契约关系,也就是制度,要人们共同遵守。倘若人们都遵守了,就可以保证氏族部落表面的稳定。倘若要发动氏族之间战争,氏族长老就会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战争的制度,要人们共同遵守。于是,制定制度的权力就收归到氏族长老的手中,而且氏族长老不一定是英雄人物担任。在氏族部落形成的初期,氏族长老一定是氏族中的英雄担任,英雄有着超人的能力,会迅速汇聚人群,成为王者。到了后来,氏族部落发展成熟的时候,长老一定由一些从来不参加实际劳动的权贵担任,而所谓的权贵不过是享受氏族优厚待遇的人,甚至手无缚鸡之力,却建立了强大的武力系统,用来保护自己。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仍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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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社会危机到来的时候,氏族部落建立起来,共同面对的是自然危机。也就是说,人们加入氏族部落,要的就是谋生存,而不一定是求发展。他们只要生存下去就行,进入氏族部落之后,才遵守一定的锲约,成为氏族部落中的一员。卢梭说对了一方面,而对于社会中的复杂形势没有充分论述。社会形成之后,分工严密,各个行业的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奔忙,社会利益隐而不显。卢梭的意思是,除了自然危机,就是社会危机。只有当人们的生活因相互之间的对抗而失去秩序的时候,所有人的生存都面临危机,维护某种社会秩序的系统才开始显示出凌驾所有社会成员特殊利益之上的共同利益的性质。这当然是统治阶级经常提出的借口,却并不是真的为共同利益而奋斗。

当统治阶级内部出现矛盾的时候,为了缓和矛盾冲突,他们之间会订立一定的契约,而这契约只是一种权力系统内部互相制衡的体现,似乎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和足以摧毁社会的危机也没什么关系。不仅如此,各个国家之间也会订立契约关系,并不一定为了共同发展,而是为了互相制衡。如此一来,在契约关系下,世界各国之间的关系比较和谐,不会经常发生战争。而一旦这种契约关系被打破,就是战争到来的时候。操控这种契约关系的是一些国家的资本,而不是老百姓。资本会加入国际贸易领域,会把触角伸向各个国家,从中牟利。如果一些资本要疯狂对外扩张,受到阻力之后,就要打破原有的契约关系,打算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而在建立新的契约关系的时候,国与国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资本不得不通过扶植代理人、打代理人战争、打贸易战等方式实现对外扩张的野心。如此一来,新的社会契约就只能在枪炮的作用之下订立,谁强大谁说了算,而被征服的国家只能俯首帖耳,任由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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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社会危机大多都是资本制造的危机,或者说是资本疯狂扩张之后制造的危机,也是新“丛林法则”的缔造。力量对比不一样,缔结契约也就不一样。应该看到缔结契约的作用力,看到资本的力量,而不能只是说社会危机导致契约。没有社会危机也会导致契约,而社会危机的制造者就是资本,需要认清,也需要用博弈论的观点来看待社会危机与社会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