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湖南一网友爆料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发放的氯化钠注射液已过期9个月。处方显示开药时间是2024年5月7日,但注射液有效期仅至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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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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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氯化钠注射液

次日,医院宣传部门证实此事,表示已与患者沟通并展开调查。

湖南省卫健委医政处表示,已责成医院调查处理,确认存在发放过期药品情况,已停职相关责任人,并将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患者安全。

据媒体报道,该医院不是第一次因此类事情被曝光。2019年2月,这家医院曾向一位孕妇发放4盒过期近2个月的维生素C颗粒,当时的药剂科主任还竟以“过期药类似剩菜,中国人都吃过剩菜”的荒谬比喻来开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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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院此前曾被类似事情被曝光

据该医院官网,该医院为省内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连续两年荣登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榜首,获评A++最高等级。2023年,该院门急诊接待超百万人次,出院五万余人,分娩量达一万五千余人次,展现了卓越的医疗实力和服务水平。

这样一家享誉全国的妇幼保健院,连续两次因发放过期药品被曝光,还将过期药品比作“剩菜”,这显然是从心里就认为药品过期不算什么事,并不是无法从管理上杜绝过期药品。

就如网友们所说,三甲医院多次出现这种问题,有点说不过去。首先,三甲医院药房会定期盘点药品,对近效期和过期药品进行处理;其次,现在都是电子化管理,过期药品电脑会有提醒。再之,发放药品的人员将药品发交到患者手里前,还要再次核对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禁生产与销售劣药,明确将未标明、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以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列为劣药范畴。一旦涉及生产或销售劣药,违法所得将被没收,并处以违法货值金额十倍至二十倍的严厉罚款。药品使用单位若使用假药或劣药,同样会受到与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相同的处罚;若情节严重,相关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也将被吊销,以儆效尤。这一法规的设立,旨在保障药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药品安全无小事!必须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这种漠视患者安全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医院药品管理和医疗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来 源:大河报•豫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