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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我收到一件特殊的执行案件,执行内容是一位年仅三岁半小男孩的抚养权。翻开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两个家庭的“爱恨情仇”在我眼前上演。

昔日情侣对簿公堂,孩子由谁抚养?

案件的“主人公”是阿洪和红霞,两人是同村的村民,两家相近,自小相识。2020年9月,阿洪和红霞生育了小龙。小龙出生后,起初由阿洪和红霞两人共同照顾,2021年4月,阿洪前往广东打工,小龙便随红霞生活。2022年4月,双方家庭爆发了较大的矛盾冲突,阿洪和红霞原先登记结婚的计划也被搁置。2023年1月份,阿洪的父亲大山将小龙从红霞家带走,并阻止红霞看望小龙。2023年10月7日,红霞与大山在小龙就读的幼儿园因看望小孩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于是,阿洪以红霞欲改变小龙生活状况为由起诉,请求判决小龙由其直接抚养。

大新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龙出生之后一直主要由红霞及其母亲、阿洪的父母照顾,加上小龙尚且年幼,由红霞来直接抚养对小龙的成长更加有利,判决小龙由红霞直接抚养。阿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希望法院能帮我和小龙重聚,我真的很想我的儿子。”第一次约谈时,红霞愁容满面,她本以为,赢了一审、二审,阿洪能主动将小龙送回。谁料,阿洪一家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红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耐心释法明理,力促自动履行

抚养权执行是最难执行的一类案件。一边是殷切期待重聚的母亲,一边是坚决不愿意交付抚养权的父亲,更有难以割舍感情、不愿放手的爷爷奶奶,作为刚调入执行局的新晋执行法官,面对如此棘手难办的案子,难免觉得压力山大。

生效裁判文书得到执行,这关乎法律尊严、司法权威、人民权益。为此,我深入梳理、剖析案情,查看了大量的抚养权执行案例,我意识到,抚养权执行案件和我前二十余年审理的家事纠纷别无二致,都必须将调解这一“东方智慧”贯彻到执行全过程。

“我不想听你们说那么多,虽然有法院判决,但小龙也是我的儿子,我舍不得小龙。”第一次电话约谈阿洪时,阿洪表现出拒绝沟通的态度。

“你有没有考虑过小龙也很想他的妈妈,长时间不让他接触母亲将会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履行生效判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我们先是从小龙的成长入手打感情牌,再明确告知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刚柔并济,多次跟踪约谈后,阿洪的心理防线终于有所松动。“只要保障我的探望权,我愿意将小龙交由她直接抚养,但孩子的爷爷和小龙感情比较深,即使我愿意可能还是没办法执行。”

有商量的余地就有解决办法。在“攻破”阿洪之后,我和团队又“转战”一直关心着孩子抚养权的爷爷大山,只有改变大山的观念,这个案子才有可能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为此,我利用与大山同龄的优势,通过壮语拉家常的沟通方式,引导大山摆脱“占有孩子”的观念,反复强调孩子需要的是亲情陪伴,而不是争吵不断的家庭。

“我能理解你作为爷爷舍不得小龙的心情,判决也不是要切断你和小龙的祖孙情,在法律上你作为爷爷有探望的权利。小孩的成长终究是离不开父母的陪伴,阿洪长期在外务工,小龙又不能在母亲身边,长此以往会影响小孩的健康成长。”功夫不负有心人,谆谆善诱后,大山终于也松口:“只要保证我们的探望权,我不阻拦小龙和她生活。”

与红霞、阿洪、大山商定好探望权行使方式后,4月28日上午,时隔400多天,红霞再次牵起小龙的手。至此,这一场关于孩子的“争夺战”以和平化解告结。

锦旗相赠表谢意

“潘法官,您在办公室吗?我有一面锦旗赠送给您,感谢您的用心用情,让我们母子相聚。”5月8日,红霞再次来到法院,不同的是红霞眉头不再紧锁。

当事人的拳拳谢意驱散了执行路上的曲折、烦恼,接过锦旗的那一刻,法官的职业自豪感、成就感跃上心头。我想,法官一切的自豪感、成就感都是人民赋予的,不论是审判工作,还是执行岗位,只要是为人民解忧办实事,只要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就无愧于人民法官的职业称呼。

文:潘飞

一审:韦石峰

二审:赵淑英

三审:蒙志华

2024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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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