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厂内和他朝夕相处的同事不相信是他,街坊邻居、亲朋好友也不相信是他,就连他的岳父母开始也不相信他会杀妻。但确确实实是他——苗鹏飞,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刘明侠,又伪装成刘明侠上吊自杀的假象!

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闫和村。

1998年6月29日早上6点多钟,苗鹏飞没有骑着摩托车去上班,只见他一脸惊恐和悲痛,急匆匆跑到距离自家有一段距离的婶婶家,告诉婶婶说:“昨夜明侠上吊自杀了。”然后又跑到自己几个近门的本家一一通知了妻子上吊的死讯。

当大家闻讯来到苗鹏飞家时,惊呆了:苗家北屋的房梁上刘明侠仍然在那儿吊着,脚下的椅子倒在地上。

大家一边责怪苗鹏飞“怎么不先放下人”,一边动手解绳。苗鹏飞哭哭泣泣着说:“我的腿软,放不下来啊!”

9点多钟,苗家打发人叫来了刘的娘家人。哭声、数落声把苗家小院的空气弄得凝结而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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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刘明侠的娘家人提出:既然刘明侠上吊自杀,那么她上吊前肯定要留下遗书之类的东西把自己为什么要自杀的原因说出来,因为她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小女儿!

刘家人在刘明侠生前住的屋子里开始寻找,没翻几下,就在桌上的几本书里翻到一张16开白纸,纸上用铅笔写着“我走了,照顾好小玉,明侠,6.29”。刘家人看到这张纸条,怎么也不明白昨天晚上和苗鹏飞一块儿高兴回家的女儿,咋就无缘无故地自杀了呢?他们把苗鹏飞叫到跟前大声喝问:“你说清楚,刘明侠到底为什么要自杀!”

苗鹏飞抽泣着说:“昨天晚上我俩回来时,一路上她告诉我,她可能要下岗,说如果下岗就不活了,我以为她开玩笑,没在意。谁知道我早上起来后,见她真的上吊了。”

刘家人虽有怀疑,但找不出什么证据,加上平时苗在刘家的表现那么好,只好向苗家提出厚葬刘明侠的条件(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后离去。

1998年7月2日,苗鹏飞带领亲戚将刘明侠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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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7月3日下午,刘家人来到刘明侠生前工作单位市水泥厂清理刘明侠的遗物。突然在刘的抽屉里发现了刘明侠生前写的另一封遗书:

我真不明白,我们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对我从来百依百顺,他会对我下毒手(他对我特别关心)。

第一次,我想不起什么时候,他说:“挟(掐))死你!”然后笑笑,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过几天,他果真挟(掐)着我的脖子,我说他心狠,他把手松了,我还没有再(在)意。

第二次是1998年6月14日早上5点半,他给我铅笔让在一张白纸上写(我要在他练过字的纸上写,他不让):“我走了,你照顾好小平。”让我注上名字,时间。我知道他没安好心,就下边乱写,见我没有好脸色,他笑着说,没什么看看你写的字怎么样。从此我夜里睡觉都是提心吊胆。(他对我还特别好)直到6月25日早上4:50分,我醒来见他又给我盖被子,我偷里看见他已穿好衣服;我把被子掀过,他又给盖到脖子上,继而往上移,把我的头蒙住,我说“天这么热,你给我盖被子干什么?”我立即起来上厕所……当我从厕所出来看到北屋中间梁上挂着绳,下边放一把椅子,当时我的双腿都发软,幸亏我醒得早,不然我可能会走进极乐世界。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置我于死地,他为什么要挟(掐)死我然后伪装成我上吊自杀。我的心特别难受,在院子里坐到7点……

特别想跳出围城的人。明侠98.6.27。注:他就是我的丈夫,苗鹏飞。

假如有一天我真的死了,请把它交给我的亲人。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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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人看到这封信,顿时懵了,平时咋就没有听明侠说过一句他和苗鹏飞之间的事呢,何况就在6月25日他们还欢天喜地在一起尽情照相,说说笑笑……

1998年7月4日一早,刘明侠的父亲、60多岁的刘绍业拿着报案材料和那封刘明侠写的遗书来到了济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开棺验尸查明死因,擒拿凶手。

接到报案,刑警支队党队长、王副支队长感到案情重大,遂一边向局领导汇报,一边带领一大队10多名侦技人员赶往克井闰和村对现场进行勘察。

苗鹏飞的家冷冷清清。因为人已埋葬现场已不存在。党支队长、王副支队长立即把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访问群众,一组在现场寻找蛛丝马迹,与此同时,控制苗鹏飞,对苗进行讯问。

4日下午苗鹏飞被带到了刑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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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民警们连夜进行突审。苗鹏飞老生常谈,不供真情。参与审讯的民警不急不躁从多方面进行开导,给他讲坦白从宽的政策,给他举死不交代而证据确凿被严惩的例子。

天快亮的时候苗鹏飞急躁不安,提出要见一下他的父母和女儿,又问如果他供出来能判多少年刑。民警们对他说,见父母女儿可满足,至于判多少年刑,那就要看你的态度了!

苗鹏飞擦了擦额头的汗,对民警们说:现在我脑子很乱,明天我再给你们说。

与此同时,济源市公安局与省公安厅刑科所联系,请示派专家来济指导开棺验尸。

1998年7月5日中午,苗鹏飞供认了杀害刘明侠的全过程。其原因令人惊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