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5月9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田永康一行来咸阳市督导调研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对中办、国办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市政府副市长叶新阶、市政府副秘书长金晓春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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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彬州市、礼泉县、秦都区9个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随机走访等形式,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开展了督导调研。

5月9日上午,督导组在市政府召开督导调研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局长吴琳全面汇报了咸阳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12个重点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金晓春主持。

田永康对咸阳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抓紧落实的重点工作。田永康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抓好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执法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要深入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尽快制定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问题。要全面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各类监督方法的功能作用,大力整治行政执法各类突出问题。

叶新阶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和陕西省执法监督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后,督导调研组现场查阅了我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