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立即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并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共同寻求提升服务质量的解决方案,谢谢法官的耐心和理解。”

“我们今后一定会增进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努力提升物业服务能力。”

这是发生在邻水县某小区巡回审判现场的一幕。

一起来看看吧

许先生在某小区居住多年,觉得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居住体验效果不佳,向物业公司反馈后,仍然没有任何改变,便选择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方式无声抗议。

这起纠纷闹到法院后,承办法官通过物业公司得知该小区还有20余名业主也存在类似情况,公司正在收集证据,准备将其余业主一并诉至法院

法官听罢,心中暗暗思忖,物业服务纠纷类案件虽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金额不大,但如何通过此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才是关键。略一思索,法官决定将巡回法庭“搬”进小区,通过示范诉讼的典型作用,争取解纷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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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当天,在法院与社区的共同组织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部分业主和社区群众等40余人早早来到现场,参与庭审旁听。

“小区安保不到位、经常有摩托车乱停乱放、排水沟也不完善,下雨天出行非常不便……这些问题多次向物业公司反应,既没整改又没反馈,所以我才拒缴物业费。”许先生开始数落起物业公司的种种不作为,认为自己的做法恰当合理。

“小区的绿化、维修、保洁都需要花费,现在服务成本上涨,目前的物业费标准只能勉力维持,业主若不缴纳物业费,公司就只能垫钱,我们也很困扰。”物业公司代表无奈地说道。

双方此时的争议内容正是大多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症结所在。见此情形,法官便接住话头,适时展开释法说理。

“不支付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业主若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可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如果大家都不付物业费了,这样小区的物业服务还怎么继续下去?最终受损的还是自己。”

法官耐心地劝解双方当事人,告知许先生若对物业服务不满,应当选择以合法方式维权,同时劝说物业公司要及时回应业主需求,优化物业服务,双方才能搭建起信任的桥梁。

经过法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许先生反思自身行为,真诚做出承诺,物业公司选择撤回对许先生的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过去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缺乏,错误地以为拒缴物业费是合理的,看来还是得依约缴纳。”一名参与旁听的业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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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邀请社区干部、其他拒缴物业费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及物业协会代表围坐一桌,摆事实、讲道理,组织大家和气协商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

业主纷纷表示会尽快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亦答应暂缓提起对众人的诉讼,给予其主动履行的机会,同时,物业协会也表示将督促各物业公司更加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全力配合法院扎实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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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官针对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普法宣讲,向现场群众发放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引导业主依法维权、物业公司积极履行服务职责,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文稿 | 黄思静

编辑 | 包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