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精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商洛市中心医院决定面向全国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西医类各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相应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前三名完成人;或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已结题;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收录论文两篇及以上。
5.省市级三甲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且任职两年以上。
注意:1至3项为必备条件,第4项和第5项需符合其一。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即日起,有意向者请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压缩(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450578268@qq.com,也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商洛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个人提交资料如下:
1.个人简历(需明确各教育阶段毕业院校及专业);
2.历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历次任职资格证书;
4.近五年来完成的科研成果、代表作;
5.近五年学会任职聘书;
6.未被录取人员,上述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综合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考察的应聘人员,对于未按要求投递的应聘者,视为信息不全,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三)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分析及系统思维能力等。
(四)医院研究
医院对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研究、审定,确定学科带头人引进候选人。
(五)健康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六)结果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
签订聘用协议及目标责任书。
四、薪资待遇
(一)聘任为该学科业务主任、学科带头人。
(二)年薪税后100万元。
(三)提供科研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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