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总有老百姓认为,自己家的承包地就是自己的(意思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自己所有),但其实,这里凯诺律师要明确一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不归农民所有的,农民自己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所以,老百姓口中所认为的土地就是自己的说法其实就是一种误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归农民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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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用耕地会被处罚

另外,我们还需要再说明一点,农村集体土地虽然农民享有使用权,但是土地上能种什么,能栽什么,甚至是能建什么,能不能建都不是由农民说了算的。

依据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是不可以擅自占用耕地在上面挖塘养鱼,建工厂、住宅等其他非农业建设,或者说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一旦老百姓目无王法,擅自占用承包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等,那么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可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当自己家的耕地已经划定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时,这些行为就更不能有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农村承包地有期限

其次,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耕地)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情况下,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而承包草地的期限则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不过,《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限届满以后会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及林地的承包期限届满以后同样也会依法相应延长。

实践中,如果耕地承包期限在届满以后,一旦遇上村委会以各种理由强行收回耕地,那么,村民一定要及时地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那么,农民所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以后,补偿款该归谁?

一般情况下,土地被征收以后,给予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征收方还需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但在这些补偿中,最具争议的一项补偿费就是土地补偿费了。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归农民个人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相关部门会直接发放给村委会。那么,征收方将土地补偿费发放给村委会就意味着这一项补偿费就必须是村委会的吗?

显然不是的。依据各地发布的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少要有百分之八十(各地不一)的土地补偿费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的,村委会只可以截留一小部分用于村里建设及公益建设,倘若村委会以各种理由将土地补偿费全部截留,那则是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时,被征地农民则需要马上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