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建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程建东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资料,程建东,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江苏南京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江苏省公安厅内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文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信息通信处处长、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0年9月,任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

2012年10月,任江苏省委维稳办副主任(副厅级)、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新闻办)主任;

2014年5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2014年12月,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年10月,任江苏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

2020年8月,被聘为江苏省政府参事。

2022年5月2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潇湘晨报记者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