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49分许,23岁的厨师朱某涛将电动自行车的电瓶拿回宿舍充电。仅过了1个小时,正在充电的电瓶突然爆燃起火。因逃生路线被浓烟封堵,朱某涛和室友最终从一楼窗户侥幸逃生……今天,记者从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获悉,朱某涛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徐汇公安处以行政拘留10日,涉事餐厅被处以1.9万元罚款。

4月13日凌晨3点多,天钥新村的居民们已进入梦乡。突然,某号103室突发火灾

当时,正在厨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爆炸起火,声音很响,厨房里的烟很大。”

朱某涛说,他和室友被爆炸的声音吵醒后,曾试图关上房门,把浓烟隔绝在外,但发现浓烟蔓延的速度很快。

凌晨在厨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爆炸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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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在厨房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瓶爆炸起火

因为入户门紧贴厨房,逃生路线被浓烟封堵后,朱某涛和室友最终从一楼窗户侥幸逃生。

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扑灭了明火。因扑救及时,避免了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组织骨干力量会同区公安、市监部门、属地街道开展火灾原因及涉案电动自行车溯源调查。

据朱某涛介绍,他是一名厨师,与室友住的房屋是餐厅租赁的员工宿舍。4月13日凌晨1:49分许,他将电瓶取下,拿回宿舍,放在厨房灶台与抽烟机中间的位置充电。仅仅过了1个小时,电瓶就起火爆燃。

经溯源追查,这辆电动自行车(含锂电池)是朱某涛在2024年3月购买的二手车,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经调查,该起火灾原因为朱某涛私自将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带回宿舍充电,“因电池故障热失控引发火灾”。

作为员工宿舍,涉事餐厅因履责不到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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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员工宿舍,涉事餐厅因履责不到位被罚

当被问及是否知道电动自行车的电瓶不能带回室内充电时,朱某涛回答“知道的,这是基本的消防知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因过失引发火灾,徐汇区公安分局枫林路派出所对朱某涛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在对企业主体履责情况开展检查的过程中,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发现该餐厅作为宿舍提供方,未尽到安全管理和培训义务,未能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且限期未整改,被处以1.9万元罚款。

“该起火灾反映出企业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生产经营单位应利用入职培训、岗位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后续,徐汇区公安、消防、房管及属地街道还将继续深入居民小区,督促物业、居委开展隐患排查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警示教育,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