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5月9日上午,

一位当事人家属冒着雨,

脚步匆匆来到了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

向李钦城法官

送来了一面金灿灿的锦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律师跟我们说,我们这个案件案情复杂,正常打官司时间可能会长、赔付慢。我母亲年纪大了,为了维护她的权益而起诉,原本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没想到开庭当场案子就解决了,赔偿款43万也已经全部到账。非常感谢李法官,你为了我们的案子做了很多工作,耐心细致,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原告石某的儿子激动地说到。

交通事故引纠纷 诉前鉴定加“诉”度

原告石某是一位六旬老人,2022年9月26日,其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黄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石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石某与被告黄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由于前期商量赔付事宜未达成一致,原告遂将被告黄某及其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这个案件有点特殊,由于原告出院后病情加重,又急需赔偿款,如何让原告快速拿到应得的赔偿款进行治疗、如何让被告某保险公司认可赔偿金额使纠纷得到快速彻底解决,成为承办法官李钦城在接手本案后思考最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受害人尽快获得赔偿,承办法官建议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并向当事人充分释明了诉前鉴定的流程、优势。还巧妙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同意指定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过释法说理和巧妙安排,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促使鉴定得以进行,让案件的化解进入快车道。在收到了原告石某提交的诉前鉴定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启动了诉前鉴定程序。经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原、被告双方均对鉴定结论表示认可无异议。

巡回法庭进家门 精心调解最暖心

在本案准备开庭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石某没有行动能力,只能够躺在床上由人照顾,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审理地点搬到了原告石某的家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张桌子、几把板凳,法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庭审便井然有序地开始了。因有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参考,双方对纠纷的争议分歧不大,承办法官抓住调解契机,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条款及赔偿计算标准等问题,了解双方心理预期,不断调整调解方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石某支付赔偿款43万余元。

诉前鉴定+调解双管齐下,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审判质效,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诉前鉴定和巡回审判等举措,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图文 | 李彩灵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