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少被执行人不仅没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反而耍起了“小聪明”,动起了“歪心思”,故意拖延、隐匿、转移财产躲避执行,但法律权威不容挑衅,近日,城东法院执行局对一名采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开出司惩“罚单”。

被执行人陈某因拖欠申请人劳务工资被城东法院立案强制执行。该案立案以来,承办法官多次传唤陈某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均已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所欠的43000元劳务工资,但却存在以10万元的费用承包出租车的不诚信情况,城东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其身体原因未能成功拘留。承办法官向其释明在有能力履行的条件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但陈某依旧置若罔闻。近日,声称凑钱的陈某,在执行法官看守的情况下,私下通过微信将20000元转给案外人,并谎称只凑了5000元,其转账行为被执行干警及时发现,立即责其将25000元转入案款账户,同时,依法对其上述行为作出罚款18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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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视法律权威,逃避执行,就必须为不守信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城东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善用尽用各种执行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措施,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丨城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