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执行护春耕”行动成果,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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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王雅文 摄)

发布会显示,根据《全省法院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黑龙江省法院自2月27日起至5月15日开展了涉农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执行服务为春耕生产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守护“大国粮仓”。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执结涉农案件1293件,执行到位金额3.08亿元。

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紧扣“司法护农”“守护民生”主线,紧盯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深化执源治理、加强关联案件集中执行、依托执行服务中心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与各部门联动等方式,缩短涉农案件执行周期,实质化解涉农资纠纷,保障农户春耕资金及时到账,切实跑出涉农执行“加速度”。

为有效维护正常商业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精准适用失信黑名单惩戒措施,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引导种植户、涉农企业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或托管经营、委托经营土地等方式,从源头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避免“耕地撂荒”“违法抢种”等问题发生。对于拒不执行行为,法院依法规范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通过拘留、罚款、搜查、悬赏等强制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涉农专项行动期间,黑龙江省法院司法拘留65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68人、限制高消费609人,发布“老赖曝光台”14批,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120余万元。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考虑到当前是护春耕、保民生的重要节点,法院积极在法律框架内采用灵活执行的最优方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并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为申请执行人提供物资、资金等救助,解决农民春耕生产难题,做春耕护航的及时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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